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我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我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该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学科的技术优势为基础,以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学科依托,培养“数字创意×信息科技”的复合型人才,满足当前数字媒体行业发展中激增的人才需求。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互联网+数字内容”为特色,旨在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数字内容创作的基础理论和数字媒体技术的应用能力;能够将数字内容创作和计算机技术良好地结合;熟悉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数字内容生产和制作流程;从而具有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与较强的创意与设计能力,及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创新、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互联网行业,以及基于互联网为平台的影视、动漫等数字内容产业从事创意与制作等相关工作。
2.培养方向
本专业设有新媒体影像和新媒体动漫两个专业方向,经过四年的系统培养,学生将掌握新媒体平台下数字内容创作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具备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创意和制作能力,成为新媒体影像、新媒体动漫等创意产业方面的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3.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主要课程
镜头语言设计、动态图形设计、数字电影视效、数字影像调色、运动规律、角色与场景设计、三维动画、程序设计、UI设计、新媒体用户研究、交互引擎应用、创意短片研究、新媒体影像创作、新媒体动漫创作。
5.毕业证与学位证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6.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30人,均为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六个省份招生,文理兼招(对于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该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具体各省份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应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一专业考试(简称美术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1.对于符合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分科制定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按照招生计划数分别排队;文理不分科制定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五、其他
1.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艺术类专业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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